| 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一致通过《湖北省电力公司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》 |
| 日期: 2008-01-24 10:32:53 浏览次数: 字体:[ 大 中 小 ] | | |
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一致通过《湖北省电力公司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》
22日晚7时,省电力工会副主席张汉发主持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。经讨论,大家一致通过了《湖北省电力公司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》。
社保中心主任韩崇国介绍,生育保险是国家五大强制险之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和劳动部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在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,最大限度地保障参保职工的利益,社保中心从前年开始动议,经过多次多层次的调研讨论,五易其稿,于去年12月成稿,并经总经理办公会通过。
据了解,该办法的主要内容有生育保险基金、生育保险待遇、医疗管理、奖励与惩罚等章节,具体规定了女职工生育津贴标准、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标准等等内容。
社保中心有关人员介绍,目前公司参保人共有73778人。其中,女职工24836人,在职职工17036人,已退休职工7800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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